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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遭“吐槽”,营收猛增归母净利却降,德尔玛能否实现上市梦?

发布时间:2023-01-10      发布人:admin


  「本文来源:IPO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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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德尔玛更新了申报稿,离创业板上市又进一步。

  IPO日报发现,德尔玛身上看点颇多,比如营收猛增,归母净利润却下降;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相关涉案金额合计有2820万元;申报稿的信息披露被深交所“吐槽”等。

  信披遭“吐槽”

  德尔玛全称为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家电,主要产品类型包括家居环境类、水健康类、个护健康类以及生活卫浴类。比如,水健康类包含厨下净水器、饮水机、热水器等。

  2021年6月22日,深交所受理德尔玛创业板IPO申请。

  半个月左右,深交所于2021年7月8日向德尔玛出具问询函。问询回复函显示,德尔玛申报稿篇幅较长,存在重复内容,行业信息披露包含部分行业通用信息,信息披露缺乏针对性,投资者决策有效信息不足。比如,第二节概览部分“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五、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系对第六节业务与技术相关内容简单重复。

  信息披露质量摘要,数据来源:问询回复函

  对此,深交所要求德尔玛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招申报稿相关章节内容,以简明、平实的语言描述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核心技术门槛、公司的行业地位、经营模式及其竞争优劣势,并对附件内容进行精简,提高申报稿信息披露整体的针对性。

  信息披露质量摘要,数据来源:问询回复函

  业绩方面,德尔玛2018年至2020年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均连续增长,营业收入分别为9.67亿元、15.17亿元、22.28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4亿元、1.11亿元、1.73亿元。

  不过2021年上半年,德尔玛虽然营业收入猛增,但归母净利润却同比下降。具体来看,德尔玛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2.48亿元,同比增长49.24%。但公司归母净利润为4552.53万元,同比下降9%。对此,德尔玛在问询回复函中表示,原因包括主要原材料中塑料原料、电机等的采购价格上涨导致公司营业成本上升;伴随和小米集团合作加深,米家ODM业务收入增加,但其毛利率水平低于品牌产品销售。

  被竞争对手子公司起诉

  德尔玛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小家电领域品牌知名度较高、市场影响力较强、市场份额较大的小家电品牌企业,其中就有美的集团。

  值得一提的是,美的集团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的饮水机制造有限公司(下称“佛山美的”)与德尔玛有5起未决诉讼,且德尔玛均为被告方,相关诉讼的起诉状载明赔偿金额累计2820万元。

  比如,佛山美的起诉德尔玛和东莞京东立昇贸易有限公司,主要诉讼请求包括判令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特定型号的净水机;销毁库存侵权产品以及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和模具;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1800万元等。

  对此,德尔玛在更新后的申报稿中表示,公司已委托远大卓悦出具《专利无效分析评估意见书》,其认为:上述诉讼所涉及相关专利的权利要求已被现有技术所披露的技术方案公开,因此该诉讼所涉专利不具备创造性,应当予以无效。鉴于此,原告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低。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未对该等诉讼计提预计负债。

  虽然德尔玛进行相应解释,但未计提预计负债可能还是“考点”。

  比如,今年创业板IPO被否的灿星文化,其截至2020年10月底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及仲裁共计8件,累计被请求金额约2.3亿元。尽管灿星文化在上会稿和问询回复函中进行过一些有关说明,但IPO上会时这个问题依旧是“考点”。创业板上市委要求灿星文化说明,未对上述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上述事项是否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灿星文化IPO上会情况摘要,数据来源:深交所

  销售不合格产品

  申报稿显示,德尔玛在2018年11月被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原因是销售不合格产品。

  除申报稿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2020年7月的公告显示,德尔玛全资子公司上海水护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水护盾”)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制造的飞利浦牌AUT2033/00型号的厨下反渗透净水机,涉及数量为486件。本次召回范围内的反渗透净水器,在特殊情况下耗氧量可能出现异常,过滤后的水质可能会影响人身健康安全。

  召回公告,数据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召回事件是否需要披露,德尔玛相关人员对IPO日报表示,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要求,上述召回事项无需在申报稿中披露。此外,公司在交易所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进行了回复。

  有意思的是,虽然德尔玛在问询回复函进行披露,不过召回的原因为,“在特殊情况下,该产品耗氧量可能出现异常”,省略了“过滤后的水质可能会影响人身健康安全”。

  产品召回摘要,数据来源:问询回复函

  另外,德尔玛在问询回复函中召回的产品为“特定批次生产的某型号净水器”,而没有直接说出是“飞利浦牌AUT2033/00型号的厨下反渗透净水机”。

  德尔玛2018年通过收购上海水护盾等飞利浦水健康业务,获得飞利浦商标许可。

  2018年至2020年以及2021年上半年,德尔玛的飞利浦品牌产品销售收入为 1.37亿元、3.09亿元、6.97亿元和3.26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4.21%、20.38%、31.35%和26.18%。

  需要指出的是,申报稿显示,在许可期限内,公司若出现停止正常营业、无力偿债导致破产、损害许可方声誉等特定情形,且未按要求补救的,则商标许可存在被飞利浦收回的风险。

  END

  记者 邹煦晨

  版式 褚念颖

  编辑 王莹

  IPO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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